监守自盗:苹果店长偷卖22部iPhone5s
- 0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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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专卖店店长肖某,将店内22部iPhone5s手机、2台平板电脑和1台笔记本变卖,部分货款据为己有,他还偷盗店内2万余元现金。今天上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及盗窃罪。
肖某1988年出生,大学文化。肖某于2014年8月5日至9日,在悠唐生活广场二层,利用其担任北京世纪超科科技有限公司苹果专卖店店长的职务便利,将店内22部iPhone 5s手机、2台苹果平板电脑、1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变卖,并将部分货款非法据为己有。
经鉴定,上述财物价值12万余元,肖某造成单位损失10万余元。
另外肖某偷拿钥匙窃得保险柜内现金2万余元。目前,部分赃款已退赔。
肖某辩称,他涉及职务侵占的只有2台平板电脑以及1台笔记本,22部手机是公司赊给他的,但货款没交还给公司。对于盗窃罪,肖某不认可,但他承认从店内保险柜拿了2万余元现金。
肖某称,他以4295元的价格把手机卖给百老汇、木樨园等地的客户,低于店内报价约1000元,货款全在甘露园一家电玩城赌博挥霍了。店内保险柜的钥匙是公司经理及上一任店长亲手交到他手上的,“欠公司的货款,会让家里想办法还上。”
该公司总经理介绍,肖某是试用店长,公司另有财务。没收货款,货物不允许出库,但由于当时较忙,就同意肖某先把东西拿走。保险柜有两把钥匙,一把在公司,另一把在财务手里。要动用公司钥匙,需要总经理签字。但事发后,该店员工均未见到那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