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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售后霸王条款:送修iPhone6 Plus被“没收”

自己送修的iPhone6 Plus(64G)被换成了iPhone6(16G),而苹果依据的就是自己的“出借协议”。在扬子晚报披露“自己花钱维修苹果手机却要不回配件”的事件后,近日又有消费者在网上吐槽,遭遇了苹果的另一个奇葩规定。调查发现,针对不同国家的苹果用户,苹果的售后政策确实存在区别。


苹果售后霸王条款:送修iPhone6 Plus被“没收”


据了解到,本周苹果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在南京接受市场监督部门的约谈,爱思助手也将进一步予以关注。


修手机,“大苹果”被换成“小苹果”


备用机没及时还,送修机所有权就是苹果的了


遭遇这个奇葩事件的是重庆消费者张女士,她去年八月购买了一部iPhone6 Plus手机,上个月,手机出现故障,就来到了当地的苹果官方授权店维修。


检测过后,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维修点无权开机检测,只有返厂,张女士同意这样的方案。于是她办好了维修手续后,领到一部iPhone6备用手机。


10天后,张女士接到苹果官方回复,对方称她的手机需要自费维修。这下,张女士不乐意了,明明手机还在质保期,为什么要自己付费?随后,她向苹果公司中国总部申诉,对方表示4个工作日后给予答复,可她迟迟没等到回复。


当张女士再次来到这家苹果官方授权店时,却得到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原本iPhone6 plus的使用权默认被换成iPhone 6的备用手机。也就是说,张女士以后不能再使用自己的iPhone6 plus(64G),而只能使用备用的iPhone6(16G)。


“两款手机差价1600元,‘大苹果’被莫名其妙换成‘小苹果’。”张女士觉得莫名其妙。


原来,在苹果公司的出借协议中有这么一条,免费出借时间一般为14天,用户若逾期未归还备用机,苹果公司将获得用户手机的全部所有权,同时,用户获得备用机的全部所有权。


由于张女士逾期未归还备用手机,因此在苹果看来,这手机的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


一些国家的苹果用户拥有“特权”


大名鼎鼎的苹果公司售后维保规定是否能够一视同仁?然而,在研究了苹果公司官网的相关调查后发现,在苹果官网的“维修条款和条件”的说明中,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确实拥有“特权”。


例如,针对巴西的苹果手机用户,苹果公司明确:“为Apple产品提供服务时,Apple不会使用修复的或以前用过的产品或部件。”


而根据“苹果”的通行做法,在维修的时候使用的条款是“使用新的或在性能和可靠性方面与新品相当的部件或产品来维修或更换部件或产品。”


另外,在中国手机的质保期是众所周知的一年,而在“苹果”相关的“维修条款和条件”内容中可以看到,针对丹麦和挪威的苹果用户的“索赔期”,都可以从购买之日起的2年内。


相关人士介绍说,之所以会出现“苹果”公司在一些国家售后维保条款的不同,也是源于相关国家的“据理力争”。


查阅相关资料显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多国纷纷采用“罚钱”政策。比如,意大利竞争管理机构要求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苹果公司罚款120万美元;2012年7月,该国反垄断监管部门AGCM表示,如果苹果不根据意大利法律向用户提供免费的两年产品质保,将再次面临最高约37.6万美元的罚款。葡萄牙也曾经做出规定,如果苹果不根据法律向葡萄牙用户提供免费的两年产品质保,那么也将对其提起诉讼。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墨尔本联邦法院也曾针对美国苹果公司存在的误导消费者行为,做出罚款229万美元的决定。


其他品牌手机配件维修都可要回


本报之前曾披露,苹果手机配件在维修时,按照“苹果”的规定需要回收,那么其他品牌的手机在维修的时候,配件政策又是什么呢?从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三星、华为和联想手机进行了解。


在位于新街口的一家华为手机指定的售后维修点,记者提出自己有一部过保的华为手机屏幕开裂了需要更换维修,维修后想要回原先损坏屏幕。对方维修人员表示可以将坏屏还给记者。


在另外一家南京的联想手机维修售后点,记者同样提出要给过保的联想手机换屏,维修人员表示,他们这里有厂家推出的“限价屏”活动,如果记者的手机属于活动范围内的型号,可以享受换屏的优惠,但前提是屏幕需要维修。很显然,在这里是不是参加换屏活动,消费者可以自己选择。


在三星的一家手机售后服务点,记者同样提出要给手机换屏是否可以拿回手机配件,这里的维修人员也表示可以选择拿回。


中消协早在2012年,就曾经注意到了苹果的这条维修条款。中消协指出,在三包期间内,经营者免费维修是其法定义务,被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依法仍应归消费者所有,苹果公司无权自行收回。然而时至今日,这条霸王条款依旧在实施。


有请大众评审


《卞说卞聊》主持人卞湣: 别再惯坏“苹果”了


在老卞的印象中,“苹果”的霸道不讲理由来已久,在2013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就提到了苹果坚决不给中国用户更换手机后盖的案例,里面有个细节,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不给用户换后盖时,工作人员说“我们就这个规定”,而问到为什么有这个规定时,回答是“因为我们是苹果”,蛮横嘴脸暴露无遗。


“苹果为什么能这么横,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监管部门对它的监管太松了。”老卞说,在韩国、意大利,苹果手机也曾经有这样的霸王条款,但是人家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和查处。最后使它不得不低下傲气的头颅。


老卞认为,要打掉苹果的“牛气”,需要我们相关的监管机构挺起腰杆,为用户出头。正所谓,“一款苹果买到手,它就牵你鼻子走,条款带着霸王腔,公平原则抛脑后,就是监管太软弱,它才能够这样牛,要帮用户来出头,惩处加力不能收”。


南大商学院教授:监管部门要挺身而出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成志明指出,消费者在面对大牌公司的霸王条款的时候,往往都是身处劣势的,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对方又往往已经“步步设套”,这就让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往往就会非常被动忍气吞声。


“其实,很多国际大牌对我们的歧视和不公平都是我们惯出来的。”成志明希望,作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企业和企业之间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环境的同时,也应该维护好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公平。是否可以针对这些进口品牌的售后政策,进行国内外条款的对比,将存在消费歧视的条款选出来告知消费者,如果违背国内法规坚决说“不”,而在法律保护不了我们的时候,我们消费者也可以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你对我不好,我就不买你东西。